3月7日消息,首尔北部地方法院第11刑事和解科判处某代币开发公司的财务总监(CFO)五年有期徒刑,因其非法将用业务资金投资的加密货币转移到自己的私人账户,被判失信罪。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间,他盗取了21245.99枚加密货币,按售卖日期计算,价值相当于37.5亿韩元(约306.47万美元)。当时,这笔数额为公司从投资者处筹集加密货币总量的53%。(韩联社)

点赞(0) 打赏

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

暂无评论

微信小程序

微信扫一扫体验

立即
投稿

微信公众账号

微信扫一扫加关注

发表
评论
返回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