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小号 11月19日消息,据红网报道,近日,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“挖矿”设备合同纠纷案,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。原告潘某祥与被告雷某才通过微信沟通订购S19XP比特币“挖矿”设备,原告支付23678136.90USDT(泰达币)后,双方就合同性质和结算价格产生分歧。原告要求返还货款差价6270457.36USDT并继续交付149台机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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